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贵州:"惩腐打伞"不止步 三类问题立案842件
文档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9-11-05

“遵义市播州区原卫生局主任科员伍应强被开除党籍;遵义市汇川区交通运输局党组书记、局长张晓颖(时任汇川区卫生计生局党组书记、局长)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近期,贵州省遵义市纪委监委紧盯汇川欧亚医院、九龙医院涉恶犯罪案件,深挖背后的腐败和“保护伞”问题,两起案件共立案20人,党纪政务处分17人,诫勉谈话17人。

今年4月8日至5月8日,中央扫黑除恶督导组对贵州开展督导,并于5月24日反馈了督导情况。

督导之后,抓好整改是关键。针对中央督导组督导反馈指出的问题,贵州省纪委监委认真梳理细化分解了13条整改任务,先后印发3份整改方案,并明确责任单位和整改时限。省纪委监委切实加强统筹调度,建立“三类问题”查办情况“周报”“零报告”制度,督促指导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持续加大线索核查和审查力度,对工作开展不力的市县纪委监委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同时,严格倒查党委政府主体责任和有关部门监管责任,以严肃问责倒逼责任落实。

贵州省纪委监委立足职能职责,进一步加大对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截至目前,全省纪检监察机关查办“三类问题”共立案842件996人,党纪政务处分479人,组织处理236人。中央督导结束后,新增立案381件432人,新增立案审查调查地厅级干部9人,县处级干部29人。

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具有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需多部门协同作战、合力攻坚,方能啃下硬骨头、蹚过深水区。贵州省纪委监委建立与检察机关加强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会同有关政法机关制定诉前会商制度、与公安机关制定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协作配合工作暂行办法……各单位各部门密切配合,对重大涉黑涉恶案件同步上案、联合调查,共享互通案件资源,提高了案件查办质效。

“协作办案后,每当案件查办中遇到阻力,我们都相互补位借力,难题快速破解。”六盘水市纪委监委第一监督检查室有关负责同志表示,自从六盘水市纪检监察机关与公安机关建立“双专班”模式后,大大提升了案件查办效率。

综合整治、源头治理的重心在于标本兼治。要从源头上彻底铲除涉黑涉恶问题滋生的土壤,必须在“建”字上求实效,真正做到“打”“扫”“防”并举。贵州省纪委监委第一时间印发通知,督促案发地区或部门对扫黑除恶监督执纪问责查处的“三类问题”开展“一案一整改”,查找案发原因,剖析问题根源,堵塞制度和管理漏洞。

“究其根源,一是对各类案件依法查处责任履行不力;二是随意改变案件性质,执法缺位、有偏差……”10月17日,铜仁市公安局碧江分局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针对方虎兵等多名民警违纪违法问题召开“一案一整改”警示教育大会,剖析问题根源,切实把权力关进制度“笼子”。

安顺市针对宋旗镇张坪村原村委会主任张克云涉黑犯罪案,在全市8个县区同步开展“一案一整改”。聚焦案件暴露出的干扰基层政权、欺压百姓、侵占集体资产等突出问题,对全市7830名村“两委”干部进行拉网式背景审查,全面净化了基层政治生态。

“下一步,省纪委监委将坚决落实中央督导‘回头看’的各项任务及工作要求,持续推动惩治涉黑涉恶腐败和‘保护伞’工作向纵深发展。”贵州省纪委监委有关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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