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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今天是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0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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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纪委区监委充分发挥案件审理工作“三口”作用
文档来源:区纪委宣传部   发布时间:2022-12-26

今年以来,门头沟区纪委监委案件审理室坚持强化责任意识和担当精神,不断深化政治思维、法治思维、系统思维、创新思维,推动案件审理工作实现纪法贯通、法法衔接的关口、出口和窗口作用

一是筑牢案件质量生命线,发挥“关口”作用。坚持“事实为上、证据为王”理念,准确把握“纪法罪”三类案件证据标准差异性。在个案审理过程中,既做到敢于说“不”,又做到善于说“行”,提出审理补证建议充分体现说理性、阐明必要性、提出可行性,力求实现监督制约和巩固审查调查成果相统一。加大审理提前介入力度,重视重大、疑难、复杂案件分析研判。通过提前阅卷、召开座谈会、室务会等形式,与审查调查部门充分交换意见,从审理角度详细指导审查部门进行证据收集,切实把好案件质量关口。

二是做好案件审理后半篇,发挥“出口”作用。增加《处分决定执行告知函》,根据个案处分档次和受处分人员类别,以“菜单”形式列明处分执行涉及的相关内容,督促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做好受处分人员待遇调整、考核等次确定等工作。制定《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对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回访教育实施办法(试行)》,督促相关单位和部门及时开展受处分人员回访教育,着力深化“后半篇文章”,不断强化纪法约束、教育管理和组织关爱,帮助受处理处分党员、监察对象端正态度、改正错误、积极发挥作用。

三是强化调研和业务指导,发挥“窗口”作用。采取座谈、电话沟通、专题调研等形式,对承办室、基层纪委进行业务指导,耐心解答各类问题,有效提升执纪审查案件质量。结合“二十四字”方针和一线办案工作实际,归纳梳理27项工作标准,形成《案件质量标准》发放案件承办部门,助力审查调查工作规范化开展。针对案件审理工作中发现的事实认定、条例运用等方面问题,结合中纪委审理室、法规室等部门研究论述66篇,编发《纪检监察业务学习资料汇编》,进一步提升全区纪检监察干部业务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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