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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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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统计局党组关于巡察进展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档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5-18

根据委巡工作统一部署,2019年7月15日至9月25日委第组对区统计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22日,巡察组向区统计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总体情况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区统计局党组高度重视,于会后召开党组会议集体研究3次,逐条分析,认领责任,梳理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细化17项问题、制定138项措施,立行立改2项问题;通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巡察反馈的6个方面17项问题中,已整改10项问题,还正在整改的问题7项,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其中,新建立制度政策8项,完善和规范制度政策8项。

二、具体整改落实情况

(一)关于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1.关于部署落实重点工作站位不高,服务区委决策参谋意识不强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围绕“绿水青山门头沟”全力建设“五个之城”的目标,充分发挥统计监测评价职能作用,切实提升服务区委决策服务意识。一是加大数据解读力度,提高统计服务水平。在不断完善发布计划、严格执行发布计划的同时,强化对统计数据的解读,适当地将部分分析产品转化为宣传解读产品,编印完成《砥砺前行七十载谱写发展新篇章——新中国成立70周年门头沟区经济社会发展成就回顾》,邀请北京市统计局原总统计师郑新在区委党校周末大课堂围绕“当前经济运行状况与统计制度法制建设”做了专题讲座,邀请市统计局统计应用研究所长陈明在区政府常务会上介绍“七有五性”监测评价工作实施方案,为区委区政府做好“七有五性”社会建设提供了统计服务。二是完善课题研究工作实施办法,重新修订完成《门头沟区统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门统文[2019]42号),完善评审委员会设立机制及职责,对课题立项、中期评议、课题结项等环节规范内容和形式,进一步加强统计科研工作的规范化管理,明确科研课题实施流程及主体责任,保障课题研究工作科学有效地组织开展,促进数据成果转化应用,切实提高统计科研服务水平。三是着重加强统计服务力度,增加日常统计信息完成数量和信息报送数量,定期通报市、区信息完成进度情况,定期局队长办公会统一调度,把握信息服务要点,及时总结问题和不足。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通过整改,统计服务各项工作稳步推进,报送区委区政府的统计信息数量同比明显增长已完成修订《门头沟区统计科研项目管理办法(2019年)》《门头沟区统计科研项目申请书》,并经局队长办公会讨论通过,发至各科室参照执行,今后每年按照新修订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开展调研课题工作。

2.关于贯彻执行区委规章制度不力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执行《关于党政主要领导不直接分管人财物等重要事项的管理办法》,严格执行程序制约、分权制约和监督制约机制,规范权力运行。二是利用理论中心组学习区委区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区级机关各部门党政领导班子议事规则的指导意见》和“三重一大”系列工作制度,深化领导干部对议事规则的认识与理解,建立了《统计局党组议事规则》,修改《区统计局“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实施细则》,完善党组领导班子“三重一大”决策事项决策程序规则和决策事项目录,为党组科学决策民主决策提供了制度机制。三是进一步贯彻落实民主集中制。凡遇大额资金支出,严格按照“三重一大”事项集体讨论制度和单位内部控制制度规定,召开党组会研究决定。按照会计工作法规要求,建立项目资金支出督办月报告制度,确保“一把手”及时掌握财务项目支出总体情况。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二)关于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1.关于意识形态工作落实有差距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制定《区统计局意识形态工作方案》,《方案》规定,党组每年至少召开4次专题会,开展对意识形态工作进行会商研判,及时研究统计部门意识形态工作特点,结合当前意识形态工作特点,修订区统计局意识形态研究报告、会商研判、情况通报、主动引导和风险防控、管控处置等五项制度;二是组织领导干部集中学习了《门头沟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党委(党组)意识形态工作实施办法》,每半年向区委报告本单位意识形态工作,每季度召开1次会商研判专题会,每季度通报一次情况,重要时间节点前及时进行舆情管控,有序开展意识形态教育培训;三是立足打造“绿水青山门头沟”城市品牌和“红色门头沟”党建品牌的目标,结合当前统计工作,加强对统计法律法规宣传,加强对科室统计宣传落实情况监督,建立健全科室宣传信息联络员制度,进一步明确科室统计宣传责任分工,每月公布工作完成进度,提升统计宣传工作的质量与效果。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落实不深入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提高思想认识,充分发挥“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成果和经验,利用集中学习、党课报告、交流座谈和参观体验等形式加强对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学习,加强对党章和党纪党规学习,加强对当前形势政策的学习。二是坚持思想教育为首,学思践悟、知行合一。年初制定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和党员学习教育计划,明确学习教育的重点内容,狠抓落实。党员学习过程中立足统计工作加强交流研讨,在深刻领会的基础上作用于实践。三是坚持学做结合、融入日常、抓在经常,深入推进“统计党员先锋行”主题实践活动,设立党员先锋岗、党员责任区等方式亮出党员身份。四是引导党员时刻铭记党员身份,建立创城服务“热心人”志愿服务队和“统计党员先锋队”,在创城志愿服务、低收入帮扶和年定报等急难险重时刻做到党员先行一步,切实发挥党员干部先锋模范作用;深入开展承诺践诺,将承诺事项融入岗位职责,化为岗位行动,每位党员每年至少为群众办1件好事实事。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三)关于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1.关于抓班子带队伍有差距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履职担当,提高政治站位,以《门头沟区统计目标管理任务书》为抓手,认真执行市委、区委的各项决策部署;通过《理论中心组学习计划》《会前学法计划》和《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综合业务能力培训;领导干部主动参与分管科室的科务会,及时发现解决分管科室的实际困难与问题;每季度通过专题会的形式进行集体提醒,进一步夯实工作质量。二是加强党组研究人才工作力度,每年党组召开2次人才工作专题会,建立动态统计人才库,及时反映人才现状,研究制定统计部门五年内人才发展计划,制定《统计干部教育培训计划》加强统计人才的日常培养教育。加强干部激励机制的研究,充分利用现行的职级并行政策,完善局队干部管理和培养使用相关制度。建立统计干部“一帮一”结对子传帮带工作方案,明确各科室近2年参加工作的干部与本科室工作年限超过10年的骨干干部组成传帮带对子,发挥“传帮带”培养方式作用。三是多措并举强化统计所干部归属感。修改并完善统计干部交流轮岗制度,制定年度干部轮岗交流计划,分阶段组织开展局队机关、统计所干部人员交流、轮岗,利用烘焙、健步走、联欢会等喜闻乐见的文化活动和工会活动,增加局队机关、统计所干部的日常沟通和感情交流。通过业务培训、座谈交流,与基层统计所人员在工作上形成合力、在生活上和谐相处,增强基层统计所归属感,提升统计所干部在局队大家庭的获得感。四是强化日常沟通交流与指导,发现并解决基层困难。建立处级领导干部谈心机制,处级领导干部每季度至少同主管科室干部谈心谈话2人次,并坚持好重要时期、重点岗位、关键节点谈心谈话机制。针对深山区统计站人员的特点,开展具有针对性的岗位知识培训和业务知识培训;针对年报、季报的报表集中期,尤其是填报口径为全部行政村的报表表种,明确由各统计所负责协助老龄统计员完成数据报送,并强化数据核查评估。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履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把关不严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纳入到会前学法深入学习,着重加强对《门头沟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摘选及机关编制纪律规定的学习,提高对干部选任工作的认识;二是严格执行《门头沟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坚持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原则和任用条件,严格执行工作程序,认真做好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和任职等各项环节。严格制定《区统计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并在方案中明确各环节工作内容,经上级单位审批后组织开展。三是做好干部选用的细节把控工作。加强选拔任用的党组会会议记录管理,切实做到记录完整规范清晰,加强党组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会议记录专用簿管理,由主管领导定期组织检查记录情况;选拔任用过程中,制定《区统计局选拔干部考察工作方案》,规范考察报告撰写内容,将民主推荐情况纳入考察报告内容。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3.关于基层党组织建设工作不规范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基层党组织作用,强化纪检委员职责,通过支部改选,将五个党支部调整为三个党支部,每个党支部设置专职纪检委员,并明确其工作职责,切实发挥基层党组织纪检监察作用。二是严把党员“入口”。党总支梳理发展党员工作流程,提升党务干部工作业务水平;组织基层党支部委员进行发展党员培训,加强对上报材料的审核把关;党总支每年对党支部工作进行一次全面“体检”,加强对发展党员工作的监督检查。三是严格执行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以普通党员身份参加所在党支部的组织生活会,认真参加所在党组织的党员大会,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四是严格执行《关于加强党支部规范化建设的意见》,建设有队伍、有活动、有阵地、有制度、有保障的“五有”党支部;强化“三会一课”制度落实,健全考勤制度和“补课”制度,不断完善基层党支部日常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四)关于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1.关于责任担当意识不足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提升党员干部党性修养,加强先进典型和优秀事迹的学习,从思想上克服“不主动”担当作为的消极思想;二是充分发挥日常谈心谈话、廉政谈话的作用,党组对领导干部进行及时提醒;三是结合工作重点和难点,每年确定的重点课题不少于18项,采取书面调研、实地调研、座谈调研和专项调研相结合的方式开展调研,每人每年至少完成1篇调研报告。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2.关于下基层主动作为不够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建立局队领导干部调研制度,进一步明确领导干部到基层统计所调研的内容、时间、频率、随行科室人员等要求。每年到基层统计所调研不少于2次,调研集中围绕统计所发展建设问题、区域经济发展情况、参与镇中心工作的情况、七人普、年定报等工作开展情况,并主动向联系的统计所了解存在的实际困难。强化局队领导与主管统计所的乡镇领导沟通对接,每年沟通座谈不少于2次,尤其在重要工作推进过程中,做好局、镇两级联动,共同解决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12月前完成整改工作。

3.关于重部署、轻落实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强化各项工作的督查督办,建立各类文件批办工作台账,并根据任务办结的时限分类定期督办。强化对各类普查方案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未严格执行方案的相关人员,及时提醒教育,造成不良影响的追究相应责任。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

4.关于重形式、轻内容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积极联系对接相关第三方事务所,结合局队实际研究制定和修改完善相关内控制度,并抓好制度落地执行。二是全面梳理物资采购流程,明确业务环节,分析风险隐患,结合业务实际修订物资采购相关制度,细化询价、议价制度,加强物资采购业务的监督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6月整改完成。

5.关于公文格式不规范、要素不齐全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严格公文行文和公章管理制度落实,按照公文排版格式要求将相关制度规范发文,并向各科室所发布。

整改完成情况:完成整改。

(五)关于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1.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政治引领,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制定全面从严治党年度工作计划,明确党组每季度专题研究1次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每年党组听取分管领导述职述廉1次,每半年开展一次全面从严治党(党建)自查,加强廉政风险把控。二是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理论中心组集中学习党规党纪不少于4次,每季度开展1次廉政教育,加强反面典型警示教育,建立《廉政谈话制度》,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和监督。三是建立了《公务出行廉政承诺制度》,组织外出培训及考察调研人员签订《公务人员出行廉政承诺书》,确保干部坚守“底线”、不触“红线”。四是强化《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落实,将廉政工作检查纳入到领导干部下基层的内容中,针对统计所数据使用、物资发放、人员管理等内容进行检查,强化统计所廉政工作经常性检查提醒。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12月底前完成。

2.关于制度执行刚性不够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完善单位内部控制制度。通过第三方事务所,从专业角度梳理优化经济活动流程,查找统计业务中存在的风险点,在原有内控制度的基础上,增补制定重点突出、适应实际的制度和实施措施,注重制度落实到位,规范财务基础工作,杜绝财务风险隐患,达到防范和管控的目的。二是制定财务部门内部控制的岗位职责制度。结合单位实际,合理划分会计和出纳的工作内容,落实会计稽核工作职责,明确会计、出纳岗位职责,切实发挥互相牵制、互相监督的作用。三是健全定期财务内审制度。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每年聘请会计师事务所对单位预算资金进行审计,加强财务稽核,强化财务人员财务规定的执行意识和执行纪律,提高财务人员对经济活动的管控能力,发挥资金“守门员”作用,把好最后一道关。严格按照会计基础工作规范支票管理要求出具支票,设置现金日记账和银行存款日记账。四是强化财务人员培训和学习。根据《北京市会计人员继续教育实施办法》,安排财务人员参加继续教育,更新知识、拓展技能,完善知识结构、全面提高素质。财务主管领导每季度组织1次财务干部关于财务制度的集中学习,加强对财务人员的经常性教育和谈心谈话,提升财务干部履职担当的意识和业务水平,规范财务基础工作,科学建账,加强会计档案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中长期整改事项,2020年6月底前完成。

3.关于合同管理有漏洞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修订完善《合同签订流程及管理规定》,严格执行对合同的日常管理;制定局队合同签订授权委托书,按照制度要求严格监督检查;建立财务人员与法规科联审机制,财务人员加强对入账合同的把关审核。

整改完成情况:已完成

(六)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1.关于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完善《财务附件管理办法》,在办法中增加热敏纸复印后入账的内容,严把入账关口,规范财务基础工作二是严格执行《固定资产管理办法》,根据单位固定资产实际情况,拟定报废工作方案,严格落实执行,加强资产管理人员学习,夯实资产管理基础工作。

整改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2.关于干部队伍管理不规范的具体问题

整改措施:修改完善《统计局队干部考勤管理办法》,增加干部日常管理考勤公示内容,按规定在办公会上进行定期通报,每月中旬完成考勤公示,从制度层面杜绝了机关干部“慵懒散”现象,使干部的工作情况接受干部群众的监督,营造了公平、公开的工作氛围

整改完成情况:立行立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01069825014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街16号民生大厅东楼705,邮编:102300;电子邮箱mail.bjmt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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