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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今天是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0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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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档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0-05-18

根据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712日至925日,区委第四巡察组于对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进行了巡察。1122,区委巡察组向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针对巡察反馈的问题和提出的意见建议,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高度重视,坚持整改落实、建章立制与推动实际工作相结合,于会后召开领导班子专题民主生活会、专题工作会和党组会集体研究共5次,逐条分析、认领责任,梳理问题台账,制定整改措施,细化7类18项35个问题、制定95项措施,立行立改14个问题;通过为期3个月的集中整改,21个中长期问题中13个已完成整改,暂未整改完成的问题8个。同时,不断完善制度机制,其中新建立制度政策7项,规范和完善制度政策3项。

一、围绕党的政治建设方面

(一)关于“政治站位不高,统筹全局工作意识不强”方面存在的2个问题

1.2015年至2018年期间,局党组共完成了11份调研报告,未涉及全区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重大问题的研究。

整改措施:一是聚焦创城法治宣传教育知晓率提升,充分发挥区司法局作为区委全面依法治区委员会守法普法协调小组的统筹协调监督指导作用,推动区委区政府对全区普法依法治理重大问题进行研究部署。二是开展全区法治宣传教育工作重大问题调查研究,就我区落实国家机关“谁执法谁普法”普法责任制现状开展调研。三是研究制定《门头沟区关于加强新时代法治建设的实施方案》,明确全区普法责任制单位、各镇街法治建设责任。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

2.对全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

整改措施:一是将扫黑除恶应知应会知识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党支部学习内容。二是不定期召开局长办公会、局党组会及专题会,加强研究等。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

(二)关于政治意识不强,落实党组议事规则不严格”方面存在的2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对《中共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门头沟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 》的学习掌握和准确运用。二是准确把握“三重一大”事项内容,严格区分局党组会、局长办公会议题和会议规则。三是进一步学习掌握《中共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细则》中关于重大资金事项的界定,严格执行重大资金事项议事决策规定,精准把握大额资金额度规定。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规矩意识淡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不到位”方面存在2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专题会,研究落实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待遇问题。2019年7月报请区政府拨付工资不足部分,9月初获区领导批示。已追加资金,并向区政府汇报进展情况。二是增强请示汇报意识,严格按照审批程序报批,规范专职人民调解员工资发放。三是严格执行预算。四是组织学习《门头沟区党政机关事业单位会议费管理办法》。五是对会议实行分类管理,严格落实会议费用支出范围和标准。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围绕党的思想建设方面

(一)关于“贯彻落实区委意识形态工作不到位”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修订《门头沟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建立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小组成员,明确职责分工。二是定期开展研究报告、研判会商、情况通报、风险防控、管控处置。三是将我区年度宣传思想文化工作要点、《中国共产党工作机关条例(试行)》纳入党组理论中心组、机关党委委员会、党支部学习内容。四是充分运用单位宣传橱窗、QQ工作群、微信工作群、“门头沟普法”微信公众号等宣传阵地,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强化思想引导和精神激励。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党员思想教育不到位”方面存在的2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加强党组对党建工作常态化研究,做好顶层设计和统筹布局。二是贯彻落实《关于“红色门头沟”党建引领绿色发展的实施意见》,研究制定《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门头沟区司法局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清单》,明确党组班子、党组成员研究、汇报、监督等职责内容。三是局党总支已于2019年9月撤销并成立机关党委,召开机关党委委员会和党支部书记工作会例会,加强对基层党组织建设的研究、部署、指导、监督,以规范化建设为切入点,督促各党支部落实好“三会一课”、组织生活会等制度,推进党支部规范化建设。四是梳理制定《门头沟区司法局党建工作清单》,明确党支部日常工作内容和范本,加强对各党支部书记和党建助理员的党务知识培训。五是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条例》,严格按照“一规一网一册”工作要求。六是加强《党支部工作手册》运用,年初结合工作实际制定支部工作计划,年末撰写支部党建工作总结。七是机关党委采取不定期检查、随机抽查资料、档案,个别谈话等方式,加强党支部建设监督检查。八是结合普法进村居、创城法治宣传活动、司法行政开放日等,开展党员回社区报到活动,积极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服务群众志愿活动。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围绕党的组织建设方面

(一)关于“基层党组织设置不合理”方面存在的2个问题

1.全局共有党员88名(离退休党支部20人,律师行业党支部24人),设立党总支1个,党支部9个。其中7个党支部党员在10人以下,人数最少的支部仅有3名党员,党员过于分散,不利于沟通、交流和开展活动。

整改措施:一是成立司法局机关党委,对党支部进行调整,现有党员99名,设置党支部8个,除了一个党支部人数6名,其他人数均在7人以上。二是开展党支部“1+N”活动,通过结对联合开展活动,增强各支部党员沟通交流,实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2.未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将离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到社区,且离退休支部没有活动痕迹。

整改措施:一是召开离退休党支部支委会、支部党员大会将巡察反馈问题进行广泛告知。二是通过召开座谈会、个别走访等形式,积极推进退休党员组织关系转移工作。三是指导、督促离退休党支部按照“三会一课”等制度开展组织生活。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

(二)关于“党员管理不到位”方面存在2个问题

1.党员档案管理不规范。查阅资料发现,2015年至2018年间,共发展党员11名,其中5名党员档案材料不全。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门头沟区发展党员工作手册》,严格遵从党员发展程序,尤其对谈心谈话、党支部会议投票等环节的资料做好留存备案。二是强化党支部档案管理意识,规范支部档案制作、管理,对不纳入人事档案的党员档案由党支部妥善留存。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预计7月底全部完成。

2.党员规范化管理不到位。党费缴纳登记不及时,个别党支部没有登记党费缴纳情况。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党员按月足额交纳党费规定,及时在党支部手册记录党员党费缴纳情况。二是制作《党员收缴明细表》,明确党员姓名、党费基数、缴纳比例等要点,收缴明细表分别报政工科、财务室留存。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工作有缺失”方面存在2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将《门头沟区党政机关科级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指导意见》《门头沟区科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试行)》等有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制度文件纳入局党组理论中心组学习。二是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和好干部标准,严格按照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任职各环节要求,规范做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纪实工作。三是严格落实谈心谈话规定,采用个别谈话或者集体谈话的方式,对拟任职干部开展任职前思想教育、廉政教育等任前谈话工作。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四、围绕党的作风建设方面

(一)关于“宗旨意识淡化,落实服务基层、服务群众上有差距”方面存在2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严格落实《门头沟区司法局关于推进机关干部下沉司法所工作的实施方案》,深入基层司法所开展蹲点调研,以司法所建设、公共法律服务开展情况、创城法治宣传实际成效等群众关心关切的问题为重点调研课题,通过谈心谈话、征求基层群众意见建议、与相关部门座谈等形式,重点解决影响、制约司法行政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二是2020年12底前,领导班子成员各自完成一篇调研报告。三是2019年8月21日,局党组书记、局长卫一平带队到大台司法所开展调研,实地查看司法所办公用房、人员队伍、固定资产和各项规章制度落实等方面情况,并与大台街道办事处主任就司法所场所建设问题开展深入交流。四是对于大台司法所第二办公区闲置办公设备,在优先满足大台司法所使用需求的前提下,将剩余办公设备调配至其他司法所、指挥中心等使用,做到合理分配,物尽其用。五是针对大台司法所闲置办公设备的问题,举一反三,对全局办公设备的使用情况进行全面系统的督导检查,对全局办公设备进行严格管理和合理分配使用。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

(二)关于“作风不扎实、不严谨,完成工作质量不高”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重大规章制度制定的严谨性、规范性,及时做好红头文件整理归档工作。二是重点抓好《门头沟区司法局局长办公会议事规则》《门头沟区司法局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实施办法》《门头沟区司法局考勤管理规定》《门头沟区司法局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实施办法》的制定和修订,进一步完善工作制度,严明工作纪律。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五、围绕党的纪律建设方面

(一)关于“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到位”方面存在3个问题

1.局党组在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上意识不强,政治敏锐性差,履行全面从严治党方面上有缺失。2016年至2017年间,局党组党风廉政建设专题研究缺失,经常性廉政教育活动少。

整改措施:一是按照各年度《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清单》(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其他班子成员),压紧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二是党组会、专题会定期研究分析党风廉政建设形势,聚焦责任清单和突出问题加强分析部署和对策研究。三是通过抓好理论中心组学习、落实“三会一课”制度、参观廉政教育基地等方式,开展经常性、针对性、主动性纪律教育,加强对《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党内规章和警示案例的学习教育。

整改情况:已部分完成整改,预计12月底全部完成。

2.2015年至2017年不同级别领导干部签订《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书》内容一致。

整改措施: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结合职务、业务领域等查找风险点,区别共性和个性内容,制定差异化、具体化的责任清单。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3.干部队伍教育、管理、监督过程中缺乏“严”的精神和标准。

整改措施:一是强化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的政治自觉,按照区纪委区监委监督工作要点,结合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集中整治活动、群众身边的腐败和作风问题专项治理活动,严格队伍教育管理监督,加强日常监督和谈心谈话,重点整治对工作不主动、制度执行不规范等问题。二是修订考勤制度,完善请销假管理,严格出京、出国(境)报备、审批程序。三是注重抓早抓小、防微杜渐,召开全局干部大会,用身边人、身边事加强警示教育,杜绝违规违纪事件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二)关于“内控制度执行不严格”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预算资金支出管理制度》。二是报销增加复核环节,对凭证进行复核。三是严格落实财务审核、复核、主管审批程序,防控财务风险。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律师队伍服务群众作用发挥不明显”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律师行业党建,结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提升律师队伍政治意识和大局意识,引导律师积极投身社会公益服务。二是将律师服务纳入我区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平台服务范畴,联合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力量,满足多层次、多领域的公共法律服务需求。三是制定服务民营企业工作方案,成立15名律师组成的法律服务团队,并加强工作培训。四是成立由村居公益法律顾问组成的法治宣传律师团队,深入村居开展创城法律讲座、法律咨询活动。五是进一步细化和调整律师参与村居公益法律服务的分配方案、补贴标准、组织管理、考核方式,形成《门头沟区司法局关于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考评及补贴办法》(征求意见稿)、《门头沟区2020年度村居公益法律服务工作方案》(征求意见稿),并征求区财政局意见。区财政局反馈2019年底北京市政府采购政策发生变化,正在协调解决中。北京市司法局委托第三方对全市2019年村居法律顾问工作情况进行了评估,我区位列全市第二名。下一步将继续抓实抓细村居法律顾问工作,用好用活律师队伍,更有效地服务基层法律服务需求。

整改情况:部分完成整改,与财政部门协调推进。

(四)关于“财务报销审核把关不严格”方面存在3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门头沟区司法局预算资金支出管理制度》,重点学习财务报销部分。二是加强支付控制,严格执行报批报销手续,按照报销流程办理资金支付。三是组织学习《门头沟区党政机关会议费管理办法》《门头沟区司法局会议费管理办法》,严把会议、培训等支出关口,将会议、培训等活动通知、签到表等材料作为入账资料。四是加强对原始凭证审核,确保原始凭证完整、准确。五是严格执行内控制度,建立健全物品发放台账,不定期对台账和库存宣传品进行比对检查。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六、围绕夺取反腐败斗争压倒性胜利方面

(一)关于“公车管理制度不落实,漏洞大”方面存在的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门头沟区党政机关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暂行办法》。二是根据我区公务用车管理办法和工作实际情况,制定《门头沟区司法局保留公务用车使用管理办法》。三是完善《门头沟区司法局派车单》,增加车牌号、起止里程等信息;完善《门头沟区司法局车辆运行管理台账》,增加加油、ETC等信息,加强对公车使用的审核把关。四是严格执行公务用车节假日期间封存制度,如因工作需要节假日使用公务用车,按照公车使用管理规定严格履行事前报批手续。五是建立健全公务用车日常监督检查机制,从派车单、台账、加油情况等要素加强动态监管。

整改情况:完成整改。

(二)关于“财务管理”方面存在4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加强财务人员业务培训,严格执行财务制度,组织学习《门头沟区司法局财务管理制度》,重点掌握岗位职责与会计核算程序内容,提高业务水平。二是加强财务人员对《会计法》《政府会计制度》等财经法规、业务知识的学习。三是进一步明确财务人员及相关业务科室报送单据手续及时间要求,做到单据报送及时,财务记账准确、及时,做到日清月结。四是加强各科室与财务室的沟通,确保单据入账的时效性。五是加强对《门头沟区司法局预算收入管理制度》《门头沟区司法局职工福利费管理办法》的学习。六是严格按照《中央和国家机关基层党组织党建活动经费管理办法》《关于中国共产党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的规定》等有关费用使用和管理的规定将党员活动费用进行规范列支;将食堂天然气费用在福利费中进行列支。七是严格按照政府会计制度执行,对于把握不准的事项主动请示财政局等相关部门,确保财务工作的准确性。八是对记账凭证与原始凭证不符的部分进行核实,并补齐相关缺失票据。九是进一步加强会计基础工作,严格凭证审核、资金往来审批和控制,准确进行会计核算。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三)关于“合同管理不规范”方面存在2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自2018年起已建立合同台账,台账内容包括日期、经办人、合同内容、金额以及编号。二是加强合同管理,规范合同签订,以我局名义对外签订的合同,由法定代表人授权具体工作人员签订。三是严格执行法律审查,日常加强合同订立审批,杜绝不规范问题发生。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七、关于巡察整改落实方面

关于“财务基础工作不规范”方面存在2个问题

整改措施:一是组织学习《门头沟区司法局会计管理办法》。二是进一步明确记账人、审核人、复核人的职责,规范会计核算程序,完善各往来对账手续,后续持续监督执行三是对涉及到热敏纸作为原始凭证报销事项,要求复印后与其他凭证一起入账。四是加强财务人员培训,提高会计业务水平,规范财务原始入账凭证类别。

整改情况:已完成整改。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843347;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增产路46号门头沟区司法局,邮编:102300;电子邮箱mtgsfjzgk@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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