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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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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门头沟区委反馈第七轮巡察情况
文档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7-05

按照区委统一部署2019年3月至5月,区委派出5个巡察组分别龙泉镇、永定镇、北京京西山水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石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区残疾人联合会、区供销合作社开展了第七轮常规巡察。巡察结束后,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暨区委书记专题会议听取了巡察情况汇报。会议要求,上述7家被巡察党组织要高度重视区委巡察组的反馈意见,及时研究部署、梳理整改台账、细化责任分工,制定整改措施相关责任单位要加强督促监督,严防整改中的形式主义问题;区纪委区监委要抓住工程建设、财务和内设机制等方面发现的突出问题,抓出典型,严肃追责同时,各巡察组分别将巡察中发现和干部群众反映的一些问题向被巡察党组织进行了反馈,主要问题是:

龙泉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站位不高,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不够,“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不扎实。干部选拔任用程序和基础性工作有待规范,发展党员程序有待完善。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传导不到位,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足。资金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内控制度有待完善,镇属村属集体所有制企业财务管理上有待加强。延伸巡察发现,村、社区党组织思想建设、组织建设、队伍建设和纪律建设均不同程度存在问题。

永定镇党委:贯彻落实上级重大决策部署还不够坚决有力,创城工作缺乏后劲,美丽乡村建设推进缓慢。“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履行不严,对舆情防范分析能力不足。超前培养储备干部工作滞后,中层干部断档严重。党委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不到位,纪委监督执纪“四种形态”运用不充分。对大额资金使用、工程招投标等重大事项及农村“四议两公开”执行情况监管不到位,个别村“三资”管理制度执行不严格

区残联党组:党组核心作用发挥不明显,政治站位不高,在推进中央重大决策部署上,缺乏开拓性、主动性。大局意识不强,把方向、定政策、促改革能力不足。党建工作缺少统筹管理,民主议事规则不规范,服务残疾人意识不强,深入基层调研、听取意见建议不充分。选人用人基础性工作有待加强,党员发展程序不规范。经费支出监管缺位,合同管理精细化水平不高,固定资产未定期盘点。

区供销合作社:党委核心作用缺失,政治站位不高,未能将企业发展融入到全区发展的大格局。党的建设弱化,党委理论学习严重缺失,基层支部建设薄弱,党员教育管理不足。干部选任程序不规范,基础工作不扎实。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彻底,四风问题依然存在。落实“一岗双责”不力,内部监督缺位。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对重点工程领域、大额资金使用、集体资产和资金支出的监管缺失。

区房屋征收事务中心:落实重点工作部署站位不高,统筹谋划不到位对征收安置工作研究不透彻“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不规范党组会会前酝酿不充分抓党建工作落实有欠缺理论中心组学习制度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履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不严格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落实不到位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少财务工作不规范。

石龙公司:党的政治建设不够有力,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不严格,推进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部署进展缓慢。思想建设引领力不强,抓意识形态工作不扎实。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短板,选人用人工作有欠缺。党的作风建设不扎实,党的纪律建设不严格,制度的笼子扎得不够紧。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不到位,财务管理不严格。

北京京西山水文化旅游投资有限公司:党的政治建设仍需加强落实区委区政府重点任务部署不到位,加强国有企业党的领导不得力。党的思想建设偏差落实意识形态工作制度不严格。党的组织建设待规范支部规范化建设不到位选人用人工作不规范落实现代企业管理制度有差距。党的作风建设不严实,纠正“四风”不够有力。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有缺失财务管理不规范

同时,巡察组还发现和收到干部群众反映的部分问题线索,已按规定移交区纪委、区委组织部等有关方面核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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