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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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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度区纪委部门决算公开
文档来源:区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2-07-27

2021年度区纪委部门决算公开说明


目    录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设31个内设机构、巡察办公室(内设6个巡察组),下设1个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监督执纪保障中心。
(2)区纪委区监委主要工作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监督、执纪和问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工作人员做出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开展巡视监督,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4.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工)委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对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或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关工作。
8.负责区纪委区监委系统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建设与监督管理。
9.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巡察办主要职责:
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31个内设机构、巡察办公室(内设6个巡察组),下设1个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监督执纪保障中心。行政编制133名(含巡察办14名),实际123人;事业编制19名,实际12人;离退休人员27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26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社会化用工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收、支总计47,600,876.16元,比上年减少1,584,736.47元,下降3.22%。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6,743,678.24元,比上年增加832,821.28元,增长1.81%,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6,743,678.24元,占收入合计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其他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1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577,001.71元,比上年增加546,158.98元,增长1.16%,其中:基本支出43,612,185.25元,占支出合计的91.67%;项目支出3,964,816.46元,占支出合计的8.33%;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1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7,600,876.16元,比上年减少1,361,601.67元,下降2.78%。主要原因:财政拨款结转和结余资金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7,577,001.71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657,574.01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07%;
教育支出50,219.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69,208.7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83%。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46,657,574.0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28,030.20元,下降1.33%。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款,下同)2021年度决算46,657,574.01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628,030.20元,增下降1.33%。主要原因:人员工资下降。
2、“教育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50,219.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1.00元,下降2.2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1年度决算50,219.0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减少1,151.00元,下降2.24%。主要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1年度决算869,208.70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1年度决算869,208.70元,与2021年年初预算持平。
4.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
纪检监察专网项目864,940.00元:用于安排区纪检监察专网(一期、二期)运维服务费。
    区委巡察工作经费999,315.94元,用于安排全年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2)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1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3,612,185.25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2,267,663.9元,增加5.48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41,266,295.49元,年初预算42,271,087.84元,减少1,004,792.35元,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减少;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416,132.00元,年初预算2,092,198.96元,减少676,066.96元, 主要原因:公用支出减少;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864,218.70元,年初预算507,901元,增加356,317.7元, 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工资增加;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65,539.06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65,539.06元, 主要原因:购置办公设备。
(二)2021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0元,增长(减少)0%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
(三)2021年本部门使用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元,增长(减少)0%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0;
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元,年初预算0元,增加(减少)0元。
第三部分 2021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纪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1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396,566.10元,比2021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25,600元,减少29,033.90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1年决算数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减少)0元。
2.公务接待费
2021年决算数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26,400.00元,减少26,400.00元,主要减少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1年决算数396,566.10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99,200元,减少2633.9元,主要减少原因:运行维护费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1年决算数269,270.93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0元,增加269,270.93元。主要增(减)原因财政局根据车辆更新要求进行购置。2021年购置(更新)1辆,车均购置费269,270.93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1年决算数127,295.17元,比2021年年初预算数399,200元,减少271,904.83元,主要增(减)原因公务用车费用减少。
2021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41,000.00元,公务用车维修49,545.50元,公务用车保险28,256.05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8,493.62元。
2021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0,607.93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1年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81,671.06元,比上年增加62,575.28元,增加原因:公用经费支出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6,89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4,51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52,380.00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6,8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6,89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 %。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1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0元,主要包括0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1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17,065,852.65元,其中:房屋面积0平方米,0元;汽车12辆,2,434,450.47元; 单价50万元(含)以上的通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含)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收入数,应同预算公开要求一致。)
1.收入名称:无,收入科目编码:无,2021年计划实现收入0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车辆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4.机关运行经费:指为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5.纪检监察业务经费:是指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所需各项经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经费、廉政警示教育经费、巡察工作经费、查办案件经费和监察体制改革产生的办公设备采购经费等。

第四部分2021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2021年主要工作任务
1.按照区纪委区监委的工作职能和工作部署,完成案件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2.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加强。
3.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业务水平。加强本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4.为确保顺利完成巡察任务,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运用巡察手段发现问题能力,利用巡审结合方式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全面加强办公、通勤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作用,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5.完成区纪委区监委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日常办公、维修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序号 职责 年度任务 绩效指标及指标值
1 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履行监督责任;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1.按照区纪委区监委的工作职能,完成2021年全年查办案件工作任务。
2.完成时限。
3.年度预算控制额度。 1.质量指标:已完成
2.时效指标:2021年12月底完成
3.成本指标:4760.09万元以内
 2 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向市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办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按照巡察工作要球,顺利完成巡察任务,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作用,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社会效益指标:持续推进
 3 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按照区纪委区监委的各项工作职能,完成2021年全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工作任务。加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宣传报道,开展廉洁文化工作,开展警示教育。 可持续影响指标:持续推进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2021年度绩效目标完成情况较好,当年产出完成率达到100%。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全年各项工作顺利完成,推动全区经济社会稳步发展,创造安定祥和法治高效的政治环境,提高监督服务水平。
(四)总体评价结论
    1.绩效自评总分:98分
2.存在的问题:无
3.改进措施: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开展情况
2022年,区纪委对2021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2,991,847.41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8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情况
1.项目名称:区纪委纪检监察专网项目
2.项目概况
按照市纪委市监委的要求和区纪委区监委的工作安排,为提高全区纪检监察工作效率,建立门头沟区纪检监察信息专网,纪检监察信息专网建成后,实现了区纪委区监委、派驻组、镇街纪检组、办案点专网全覆盖。2021年主要做好纪检监察专网的网络运行维护工作。
3.项目绩效目标、绩效指标设定情况
2021年完成纪检监察专网一期、二期网络运行维护工作,到2021年12月完成此项目,支出资金控制在864,940.00元以内。
4.项目资金到位及执行情况
本项目年度预算金额为864,940.00元,其中:当年财政拨款864,940.00元,其他资金0万元。截止到2021年12月底,本项目共支出864,940.00元,其中:财政拨款864,940.00元,其他资金0万元。
5.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产出指标完成情况分析
数量指标:截止2021年12月31日前,已完成纪检监察专网(一期)和纪检监察专网(二期)运行维护工作。
质量指标:实现业务办公自动化、高效化、无纸化、标准化、协同化,能够显著地提高区纪委信息化建设的水平。
进度指标:按照2020年签订的《门头沟区纪检监察专网院内节点安全运维项目合同》和《门头沟区纪检监察专网院外节点安全运维项目合同》要求,分别于2021年3月16日和6月25日支付合同总额50%的项目款244,100.00元和188,370.00元。
2021年6月11日,与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续签《门头沟区纪检监察专网院外节点安全运维项目合同》,并于6月23日按合同要求支付合同总额50%的项目款188,370.00元。2021年11月5日,与北京安信天行科技有限公司续签《门头沟区纪检监察专网院内节点安全运维项目合同》,并按照合同要求于2021年11月11日支付合同总额50%的项目款244,100.00元。
成本指标:按照预算的要求,总额控制在864,940.00元之内。主要围绕产出数量、产出质量、产出进度、产出成本等进行分析说明。
(2)效果指标实现情况分析
经济效益:门头沟区纪检监察专网可实现业务办公自动化、高效化、无纸化、标准化、协同化,能够显著地提高区纪委信息化建设的水平。
社会效益:门头沟区纪检监察专网为机密级网络,有效保障问题线索流转的安全可靠。
生态效益:进一步降低问题线索泄密风险。
可持续影响:促进市、区两级机关委室的纵向沟通,提升我区纪检监察业务工作效率。
6.存在的主要问题
    无
7.改进措施
    无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1年度部门预算项目绩效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2〕28号)要求,将本部门本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公开数量至少50%以上)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草案的附件。
(注:一级预算部门“一、二、三”均公开;二级预算单位仅公开“三”。)
附件:项目绩效评价报告及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2021年度区纪委部门决算公开报表附件1: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 纪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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