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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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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议
文档来源:区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11-18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十次全体会议决议


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第十二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
十次全体会议于20211115日举行。出席此次全会的区纪委委员28人,列席54人。

全会由中共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主持。

全会认为,在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工作大局,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在肯定成绩的同时,实事求是分析了纪检监察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要求高度重视、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

全会强调全区各级纪检监察组织要充分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忠实履行党章和宪法赋予的职责,以确保党中央、市委、区委决策部署有效落实为首要任务,以高质量发展为主题主线,紧扣“绿水青山门头沟”建设发挥监督保障执行、促进完善发展作用,为“十四五”规划实施开好局、起好步提供坚强保证。

会议要求,要紧密地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方针要求,积极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责任,聚焦“国之大者”,强化政治监督,推动监督向基层延伸,提高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水平,持续整治群众身边腐败和不正之风,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让群众获得感成色更足、幸福感更可持续、安全感更有保障。

全会号召,要自觉提高政治站位,奋勇拼搏、锐意进取,不断把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引向深入,为全面落实全区“十四五”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开启全面建设“绿水青山门头沟”新征程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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