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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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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通报1起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文档来源:北京市纪检监察网   发布时间:2021-02-18
  门头沟区龙泉镇三家店村下属集体企业北京泰顺科工贸中心经理于景贵私车公养问题。2007年至2019年期间,于景贵先后通过北京泰顺科工贸中心为其亲属名下车辆违规支付保险费8394.93元、维修保养费11211.2元,使用北京泰顺科工贸中心加油卡为其朋友加油消费773.89元。此外,于景贵还存在其他违纪问题。2020年12月10日,于景贵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清风门头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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