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公告
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即日起,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来访接待室恢复接待群众来访,公告如下:
一、从2023年1月16日起,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来访接待室恢复接待群众来访。
二、请您来访时全程正确佩戴口罩,配合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检测、身份证登记等工作。
三、为减少人员聚集,倡导群众通过来信、网络和12388电话举报等渠道反映诉求。
1.来信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收件人: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邮编:102300。
2.网络 门头沟区廉政网(http://jjw.bjmtg.gov.cn);门头沟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门头沟)。
3.来电 举报电话:12388
特此公告
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
2023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