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为全面落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联防联控措施,最大限度减少人员流动聚集,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即日起,门头沟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暂停接待群众来访,公告如下:
一、从2022年11月21日起,门头沟区纪委监委来访接待室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恢复时间视疫情形势变化另行公告。
二、暂停接待群众来访期间,群众可通过来信、网络和12388电话举报等渠道反映问题。
1.来信 邮寄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收件人:门头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邮编:102300。
2.网络 门头沟区廉政网(http://jjw.bjmtg.gov.cn);门头沟区纪委监委微信公众号清风门头沟。
3.来电 举报电话:12388
特此公告
门头沟区纪委监委信访室
2022年11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