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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今天是2018年04月19日 星期四 09:45: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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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关于巡察整改进展情况的通报
文档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26-05-26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2025年3月10日至6月6日,区委第四巡察组对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党组进行了巡察。8月5日,区委巡察组向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反馈了巡察意见。按照《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和《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委关于开展巡察工作的实施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现将巡察整改进展情况予以公布。

一、聚焦党中央决策部署在基层落实情况方面

问题一: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深入,学思践悟有欠缺

1.党组对“第一议题”制度认识理解不深刻,执行不到位。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不够,对医保工作极端重要性,对医保基金是参保群众“救命钱”,事关基础民生、社会公平稳定大局认识不足,影响医保政策的落实。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深刻认识第一议题的重要性,自2025年5月15日局党组第11次会议开始,党组会落实“第一议题”制度。每次党组会已对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进行学习,部署相关工作。2025年5月27日局党组第13次会议,第一议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医疗保障工作重要论述(部分),会上结合医保工作进行部署学习;2025年8月26日局党组第21次会议,第一议题为习近平总书记对中医药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会上结合医保工作进行部署学习。截止2026年1月13日共学习第一议题26次。

问题二:政治站位不够高,履行医保基金监管职责不够坚决有力

1.对职责定位认识有偏差。党组片面认为医保局没有行政执法权,与“三定”规定的“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相关职能不相符。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经局党组充分酝酿讨论后,向区委编办报送了《关于拟修订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配置的请示》,对医保局主要职责,价格管理岗职责进行修订完善。已根据《关于区医保局主要职责调整等有关事宜的批复》(门编委字〔2025〕38号)文件严格落实,协助市局开展本区医疗机构药品、医疗器械及非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的实施工作,并配合做好辖区内药品、医疗器械及非械医用耗材集中采购监督管理工作。

(2)经局党组充分酝酿讨论后,向区委编办报送了《关于拟修订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配置的请示》,调整医保中心部分科室职能,单设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行政执法科室开展行政执法工作,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市医保局执法部门立案查处。已根据《关于区医保中心内设机构调整等有关事宜的批复》(门编办字〔2025〕31号)文件,成立“基金监督二部”,落实“负责配合上级部门开展对辖区定点医药机构的日常检查、专项检查工作”和“负责对辖区定点医疗机构的投诉、举报、违规等问题进行调查处理工作”职责,强化了辖区医保基金监管力度。

2.监管机制不顺畅。区医保局和所属医保中心人员责任相互嵌套,存在“既当运动员,又当裁判员”问题,尚未建立行政对业务有效监管机制,制约基金监管质效,存在权力运行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局党组充分酝酿讨论后,向区委编办报送了《关于拟修订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及下属事业单位相关职能配置的请示》,对医保局主要职责,价格管理岗职责进行修订完善;并调整医保中心部分科室职能,单设针对定点医药机构的行政执法科室“基金监督二部”,实现医保行政对医保经办业务的有效监督。已按照《关于区医保局主要职责调整等有关事宜的批复》(门编委字〔2025〕38号)及《关于区医保中心内设机构调整等有关事宜的批复》(门编办字〔2025〕31号)文件进行落实,开展了门头沟区基本医疗保险定点医药机构2025年医保巡查、定点医疗机构自查自纠工作、医疗保障基金监管专项工作等具体工作。2025年12月,经区委组织部审批,选任了两名区医保中心副主任,协助医保局副职领导及医保中心主任开展医保基金监管具体工作落实,强化部门管理,降低了权力运行风险。

3.医保智能监管推进力度不强。审核监管能力亟待提升,至今未建立区“医保基金大数据监管分析平台”,严重制约基金监管质效。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目前该项目建设开发完成,就项目权限配置、医疗机构数据清洗等关键操作步骤已完成培训,已完成验收并支付项目尾款。

问题三:执法履职不到位,查处信访举报反映医保领域违法违规行为不够有力

1.对信访举报工作重视不够。对所反映问题具体、可查性强的信访件或问题线索,未严格按照投诉举报相关制度查处。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提高政治站位,深化对信访举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重要投诉举报件“一把手”亲自督办,分管领导加强全过程督导把关,明确办理职责和责任。局党组认真听取信访举报办理情况,明确办理和结案意见,每季度听取信访工作情况,加强分析研究,党组会已对2025年第3季度、第4季度信访举报工作开展专题分析研究。

(2)加强案源管理,建立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台账,做好档案归档,坚决维护医保基金安全。

2.落实信访举报工作作风不实。存在以日常检查、巡查工作汇总代替信访调查核实;将调查核实权责交予被举报单位自查,并认可该院自查结果作出不合规处理决定等问题。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印发《北京市门头沟区定点医药机构相关人员医保支付资格管理实施方案》(门医保发〔2025〕20号)按季度生成《致定点医疗机构的一封信》对机构存在的基金运行风险进行提示;按照日常动态管理办法及城乡居民区域总额要求,对基金运行存在风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截至2025年底共约谈定点医疗机构37家次。对辖区71家定点医药机构开展医保支付资格培训。

(2)完善信访举报工作制度。修订完善本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和《门头沟区医疗保障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规范》,细化明确信访举报工作的程序和要求,以及局属各职能部门职能职责。

3.信访举报制度不完善、执行不严格。制度出台后未认真组织培训学习,影响信访件受理和办理。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加强信访举报工作制度建设。在认真学习中央、市、区信访工作相关制度规定、明确职能职责的基础上,修订完善本局信访举报工作制度《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信访工作制度》和《门头沟区医疗保障投诉举报处置工作规范》。

(2)认真组织开展信访举报工作制度的学习培训。加强对中央、市、区和本局信访举报相关工作制度的学习,负责信访举报工作的科室在加强自身学习的基础上,组织全局开展学习,全面掌握信访工作制度规定,提高全局对信访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和对信访工作规定、流程、要求的掌握。

问题四:落实“三医”协同发展治理主动性不强,推动医保领域改革质效还不高

1.牵头治理主责作用发挥不充分。在查处基金违规使用专项整治中,未主动与卫健、市场部门沟通协调,基金监管效率不高。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切实发挥牵头作用,在“三医”联合巡查中发现问题及时与卫健委、市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沟通,充分研判问题性质,提高基金监管效率,及时挽回医保基金的损失。

(2)制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医保局、区卫建委和区市场监管局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工作中加强信息贯通与线索移送的实施办法》。

(3)根据市局部署开展检查工作,注重与卫健委、市场局等行政主管部门沟通,结合市中心实时结算科规范,建立辖区审核任务,完成抽查工作。截至目前,同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学联建培训会1次,问题线索和信息贯通18次。

2.落实协同治理责任不够主动。协助“三医”牵头部门破解制约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三医”高质量发展的卡点、堵点问题主动性不强。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积极推动村卫生室实现医保实时结算。按照“创造条件、优化流程、加强调度”的原则,坚持分类施策,强化宣传与培训。年内,区卫健委将辖区村卫生室优化整合至87家,截至2025年11月19日,辖区87家村卫生室全部纳入医保定点管理,均已开通医保实时结算功能;87家村卫生室按照区卫健委工作要求通过村医坐诊或上级巡诊的方式为村民提供医疗服务。

(2)做好结算管理。根据村卫生室所属上级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报送的村卫生室医保实时结算费用情况,辖区87家村卫生室均已发生医保实时结算费用。2025年1月-12月,共惠及4.61万人次,结算总金额为1235.44万元。

3.落实基金安全机制不到位。未严格落实“三医+”联动维护医保基金安全工作的方案中明确的共商、共治、共建、数据信息共享、案件查办协作配合及预警和风险评估六项机制,未能高效实现医保基金安全规范化管理。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2026年1月5日,牵头组织召开了“三医+”协同工作例会,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区公安分局、区人民检察院、区人民法院、区司法局、区税务局、区人保局以及区医保局领导班子和具体科室负责人参加。区卫生健康委、区市场监督管理局汇报了2025年度“三医+”协同框架下的协同工作、主要成效、存在的困难及2026年工作计划。区医保局主要领导总结区医保局2025年度“三医+”协同工作并部署2026年度工作计划。

(2)区医保局、区卫健委、区市场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在医疗保障基金监管等工作中加强信息贯通与线索移送的实施办法》,截至目前,同区卫健委、区市场监管局开展联学联建培训会1次,问题线索和信息贯通18次。

(3)按季度生成《致定点医疗机构的一封信》对机构存在的基金运行风险进行提示;按照日常动态管理办法及城乡居民区域总额要求,对基金运行存在风险的定点医疗机构进行约谈,截至2025年底共约谈定点医疗机构37家次。

问题五:意识形态责任制落实不到位,风险防控有漏洞

1.履职舆情管控与网络安全责任不实。对网络安全工作重视不够,对信息发布研判审核把关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党组会定期对网络安全工作开展专题研究部署。于2025年8月26日区医保局党组第21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贯彻落实党组网络安全工作责任制若干措施》,2025年12月5日区医保局党组第35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网络安全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在9月3日局党组第22次会议上将“学习习近平对网络安全和信息化工作作出的重要指示”作为第一议题专题研究。

(2)经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22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北京市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政务信息发布“三审三校”双签制度》,进一步规范区医保局政务信息发布流程,推进政务信息发布审核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建设。按要求规范信息发布流程,填写《门头沟区医保局信息发布审批表》,确保信息发布准确、及时、有效。

2.会商研判、风险管控不到位。对本领域、本地区重要情况研判通报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深化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和风险研判,修订完善工作制度,并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后印发执行。2025年下半年,已开展意识形态情况通报和风险研判各2次。

二、聚焦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方面

问题一: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落实有差距,压力传导不到位

1.履行主体责任不严实。全面从严治党工作研究部署不够到位,执行规定不严,党组成员责任分工不符合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要求,责任压力传导弱化。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21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4年以来全面从严治党工作情况及下一步安排》,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落实,抓好政治生态建设,不断推动辖区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2)2025年召开全面从严治党工作会、警示教育大会2次,观看警示教育片2部,强化以案说德、以案说纪、以案说法、以案说责,形成警示震慑,推动以案促改促治。教育引导全局党员干部讲规矩、有纪律、知敬畏、守底线,营造风清气正、崇尚廉洁的机关氛围。             

(3)经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11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中共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党组2025年度深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任务安排》,严格贯彻落实市委、区委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各项部署要求,压紧压实局党组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主体责任,将严的标准、严的措施贯穿管党治党全过程和医保工作各方面。

2.监督责任落实有缺失。对医保基金监管履职、项目采购、“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开展监督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加强过程管理,强化监督责任落实。进一步加强日常监督,重点加强对医保基金监管履职、项目采购、“三重一大”等制度执行情况、落实情况的监督,开展经办业务部门联合监督检查。

问题二:纪律规矩意识不强,贯彻落实“八项规定”精神不严格

1.自设项目发放“重点课题优秀调研成果奖”奖品。为参与调研人员购买发放奖品,2023年度发放奖品事项未经党组会研究决策。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规范评选工作,2025年7月14日经局党组会审议通过,印发《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优秀调研课题评选办法》(门医保党发〔2025〕6号),明确评选原则、评选标准、评选工作流程,对评选出的优秀调研课题一、二、三等奖,由区医疗保障局党组发文进行通报表彰,并颁发荣誉证书,不单独发放物质奖励。

(2)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实行“事前申报、一事一议”原则,任何需要上会决策的事项,责任科室必须提前填写《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征求意见表》,经党组领导审签后提交党组会研究。

(3)严格执行“三重一大”制度,规范调研评比表彰管理,杜绝类似问题再次发生。

问题三:内控管理不到位,工作作风不实

1.项目管理风险把控不严。采购管理不严谨,对2022年区医疗保险经办委托服务项目审核把关不严。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进一步规范项目管理风险把控,严格医疗保险经办委托服务等项目审核,采用政采招标公司对项目进行专家评审,由专家进行三方评审后选出最终项目公司进行合作。

2.公章管理不规范。巡察组现场检查发现,4枚印章存放在无法上锁的办公室抽屉内,存在管理风险。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25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印章管理规定,由工章管理专员负责,将印章放入密码保密柜,随用随锁,确保存放和使用安全。同时严格盖章审批环节,使用印章需在编人员申请,科室负责人同意,再由局领导审批通过后,由公章管理专员进行公章加盖。

3.考勤制度执行不严格。单位《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制度执行搞变通,自设“存休假”。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经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2025年第17次局党组(扩大)会议研究,制定了考勤及请假管理规定,明确了考勤管理手续、各类假期计算等内容,取消存休假,并加强日常考勤管理,每月考勤由考勤员统计后经科室负责人审核签字,于下月的5号前(节假日顺延)报送至人事部门整理汇总。

三、聚焦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队伍建设方面

问题一:党建引领作用发挥不够,党组核心功能发挥不到位

1.党建主体责任弱化。对党建工作谋划不足,党建、业务融合不够,存在“重业务、轻党建”情况,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谋划、组织党员教育培训不够精细深入,党建引领医保事业高质量发展成效不突出。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

(1)严格落实党组会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要求。2025年9月15日下午,召开第25次局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党支部建设工作,会议审议通过《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党支部建设情况报告》,进一步加强支部建设工作。

(2)以加强党员教育体系建设为抓手,有力提升精细化管理水平和教育培训质效。一是创新培训模式,丰富教育载体。推行“线上+线下”双轨并行的教育模式,线上依托学习强国等平台开展常态化学习,线下精心设计专题培训与实地教学。二是拓展教育形式,增强学习感染力。组织开展沉浸式主题党日活动,于11月27日带领全体党员干部赴中国人民抗日战争纪念馆,开展“铭记抗战历史弘扬抗战精神”实地教学,通过场景体验深化党性教育,激发党员使命感与责任感。

2.党组领导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党组“把方向、管大局、保落实”领导作用发挥不够,长期以局长办公会代替党组会研究审议“三重一大”事项,民主决策制度执行不严格。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对涉及医保改革发展的区“三医”协同巡查、重大行政执法决定、“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均经局党组会充分研究讨论后部署。列席人员不进行表决,党组会前需填写“会前申报单”、“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征求意见表”,经酝酿同意后进行上会讨论。严格落实一把手末位发言制度,对未决事项再次上会讨论。

问题二:干部队伍建设重视不够,干部选任培养工作待加强

1.干部队伍建设谋划不足。结合区医保实际统筹谋划干部储备、人才选拔招聘、教育培训等不够。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党组会定期对干部队伍建设进行专题研究,于2025年12月23日局党组第39次会议审议了《区医保局2025年度科级及以下干部队伍综合分析报告》、2026年1月12日第2次党组会上局党组书记专题汇报了《区医保局2025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汇报》,研究部署干部队伍建设工作。于2025年12月23日局党组第39次会议审议通过了《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科级及以下干部队伍培养长期规划方案(2025年-2030年)》,打造适应辖区医疗保障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骨干力量。

2.选任干部滞后。区医保中心干部长期配备不齐,影响干部工作积极性。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梳理干部花名册,根据《门头沟区医疗保障局科级及以下干部队伍培养长期规划方案(2025年-2030年)》、结合《三定方案》核定职数开展干部选任工作。2025年度完成2名区医保中心副主任选拔任用工作,2026年1月完成8名干部职级晋升工作以及定管部副主任选拔任用工作;截止2026年1月,我局科级职数空缺30%。

3.回避制度执行不到位。

整改完成情况:

已完成整改并长期坚持。严格落实干部选任回避制度,杜绝“本人测评自己”的情况发生。涉及本人的人事议题杜绝本人参会、汇报情况发生。2025年开展的新录用公务员试用期转正、科级干部试用期转正、区医保中心副主任选拔任用,以及2026年1月开展的定管部副主任选拔任用、干部职级晋升工作均严格落实了回避制度。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对巡察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如有意见建议,请及时向我们反映。联系电话:69830329;通讯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中门寺南路3号院,邮编:102300;电子邮箱mtgybjdjb@bjmtg.gov.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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