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为进一步深化作风建设,努力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门头沟区纪委监委不断加大监督执纪问责力度,持续开展优化营商环境专项监督。
突出监督重点。把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以及《北京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门头沟区《精准锁定系统重塑门头沟区打造首都营商环境“新高地”三年行动方案(2023-2025年)》等执行情况,作为政治监督的重点内容,采取“四不两直”的方式,直奔基层、直插现场开展工作,主动将监督职责融入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督促落实责任。将优化营商环境各项任务落实情况纳入全面从严治党责任考核,督促主责部门建立“政商交往正面清单”“公职人员负面行为清单”,督促相关部门开展“推拖绕”、“吃拿卡要”等典型问题“雷霆”治理行动,督促各行业监管部门、行政执法单位全面梳理执法权限、处罚标准,及时发现和纠正乱检查、乱收费、乱罚款和推诿扯皮、简单粗暴、效率低下等问题。
加强执纪问责。发挥信访主渠道作用,运用“12345”市民热线平台,及时受理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开展专项督办。深化“室组联动”工作模式,坚持查改结合、督帮一体,推动相关部门不断优化管理、完善服务。加大问责追责力度,发挥“惩治极少数,管住大多数”的作用,形成强大震慑。强化典型案件通报,有针对性的开展警示教育,实现查处一例、警示一片、治理一域的综合效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