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目 录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第三部分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2025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单位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本部门职责情况
区纪委区监委主要工作职责:
1.负责本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本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镇街道纪(工)委等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巡察办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2、办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本部门共设20个内设机构,下设1个事业单位,巡察办下设1个事业单位。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收、支总计54,984,971.38元,比上年减少4,857,727.72元,下降8.1%。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收入合计54,984,971.38元,比上年减少4,379,629.72元,下降7.4%。
1.财政拨款收入54,984,971.38元,占收入合计的100%。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54,984,971.38元,占收入合计的100%;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2.上级补助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3.事业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4.经营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5.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6.其他收入0元,占收入合计的0%。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5年度本年支出合计54,984,971.38元,比上年减少4,857,727.72元,下降8.1%,其中:基本支出51,411,426.18元,占支出合计的93.5%;项目支出3,573,545.2元,占支出合计的6.5%;上缴上级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经营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元,占支出合计的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5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54,984,971.38元,比上年减少4,857,727.72元,下降8.1%。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5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984,971.38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一般公共服务支出54,055,332.28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3%;教育支出120,968.9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808,670.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5%。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46,878,467.72元,2025年度决算54,055,332.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
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款,下同)2025年度年初预算46,878,467.72元,2025年度决算54,055,332.2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5.31%。主要原因:人员增加。
2、“教育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65,600元,2025年度决算120,96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65,600元,2025年度决算120,968.9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84.4%。主要原因:项目经费增加。
3、“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5年度年初预算640,684元,2025年度决算808,67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款)2025年度年初预算640,684元,2025年度决算808,670.2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2%主要原因:退休费增加。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
2025年度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总计0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总计0元。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5年度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51,411,426.18元,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元,(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4)其他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
第三部分2025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408,015.62元,比2025年度“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321,688元增加86,327.62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2025年度决算数0元,与2025年度年初预算数0元持平。
2.公务接待费。2025年度决算数0元,比2025年度年初预算数15,688元减少15,688元。主要原因:本年度没有公务接待支出。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2025年度决算数408,015.62元,比2025年度年初预算数306,000元增加102,015.62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2025年度决算数102,134.64元,主要原因:2025年度购置1辆公务用车。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5年度决算数305,880.98元。2025年度公务用车保有量18辆。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5年度机关运行经费支出合计1,976,436.59元,比上年减少9,510.37元,减少原因:办公费减少。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5年度政府采购支出总额521,781.52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273,005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48,776.52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70,555.7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370,555.74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71%。
四、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12月31日,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共有车辆18台;单位价值100万元(含)以上的设备0台(套)。
五、专业名词解释
1.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2.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3.“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
4.机关运行经费:反映为保障行政单位(包括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资金,包括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委托业务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维修(护)费及其他费用。
5.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是规范财政支出管理和强化预算约束的有效措施。
6.各单位需根据自身业务职能,补充当年使用的所有支出功能分类项级科目名词解释,例如: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人大事务(款)行政运行(项):反映行政单位(包括实行公务员管理的事业单位)的基本支出。
7.纪检监察业务经费:是指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所需各项经费,包括反腐倡廉宣传教育经费、巡察工作经费、纪委监委案件检查经费、纪检监察专网运维经费等。
第四部分2025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部门整体绩效评价报告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责情况
(1)负责本区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依照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负责经常对党员进行遵守纪律的教育,作出关于维护党纪的决定;对区委工作机关、区委批准设立的党组(党委),各镇、街道党(工)委、纪(工)委等党的组织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进行监督,受理处置党员群众检举举报,开展谈话提醒、约谈函询;检查和处理上述党的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比较重要或者复杂的案件,决定或者取消对这些案件中的党员的处分;进行问责或者提出责任追究的建议;受理党员的控告和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3)负责本区监察工作。贯彻落实党中央、市委、区委关于监察工作的决定、部署,维护宪法法律,依法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进行监察,调查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开展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4)依照法律规定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推动开展廉政教育,对区委管理的行使公权力的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对违法的公职人员依法作出政务处分决定;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人民检察院依法审查、提起公诉;向监察对象所在单位提出监察建议。
(5)负责组织协调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
(6)负责综合分析本区全面从严治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情况,对纪检监察工作重大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起草制定本区相关法规和规范性文件。
(7)负责统筹协调本区反腐败国际追逃追赃和防逃工作,督促有关单位做好相关工作。
(8)根据干部管理权限,负责本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和组织建设的综合规划、政策研究、制度建设和业务指导;会同有关方面做好区纪委区监委派驻(派出)机构、镇街道纪(工)委等纪检监察组织领导班子建设有关工作;组织和指导本区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工作等。
(9)完成市纪委市监委和区委交办的其他任务。
巡察办主要职责:
(1)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2)办理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2.部门机构设置情况
区纪委区监委内设:办公室、组织部(机关党委)、宣传部、党风政风监督室、信访室、案件监督管理室(信息技术保障室)、第一至第十二纪检监察室、案件审理室、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室(机关纪委)。
3.2025年主要工作任务
按照区纪委区监委的工作职能和工作部署,完成监督检查和审查调查工作。维护党纪国法尊严,坚决惩处腐败分子,有效遏制腐败现象。
对全区党员领导干部进行党风廉政、反腐倡廉宣传教育,使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自律意识得到不断的巩固和加强。
对全区纪检监察干部进行业务培训,提高纪检监察干部整体业务水平。加强本区纪检监察系统领导班子、干部队伍和组织建设,打造一支高素质、高水平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为确保顺利完成巡察任务,进一步提高巡察干部队伍建设,增强干部运用巡察手段发现问题能力,利用巡审结合方式提高巡察发现问题的精准度,全面加强办公、通勤食宿、等后勤保障工作,切实提高巡察工作的质量,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作用,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完成区纪委区监委信息化建设和运行维护工作,做好日常办公、维修服务等后勤保障工作。
4.部门整体绩效目标设立情况
序号三级指标指标性质指标值度量单位指标权重
1成本指标 产出指标55917844.46元20%
2时效指标产出指标年年10%
3业务装备更新及维护产出指标11台10%
4队伍建设产出指标培训≥10人次10%
5巡察次数效益指标3次20%
6拍摄警示教育片效益指标1部20%
7信息化建设满意度指标≥90%10%
(二)当年预算执行情况
2025年全年预算数55,917,844.46元,其中,基本支出预算数51,411,426.18元,项目支出预算数4,506,418.28元。全年支出54,984,971.38元,其中,基本支出51,411,426.18元,项目支出3,573,545.2元。预算执行率为98.3%。
2025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0元,全年支出预算数为0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0%;2024年年末结转结余资金总额为0元,全年支出预算数为0元,资金结转结余率为0%;2025年度部门结转结余率较上一年持平。
(三)整体绩效目标实现情况
1.产出完成情况分析
(1)产出数量
序号三级指标计划值完成值偏差原因
1队伍建设培训≥10人17人
2业务装备更新及维护11台11台
(2)产出质量:完成2025年工作任务。
(3)产出进度:按进度进行支出。
(4)产出成本:总额控制在55,917,844.46元以内,完成54,984,971.38元。
2.效果实现情况分析
可持续影响:开展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工作,引领社会风气、促进社会发展、提升政治形象。切实提高巡察工作质量,有效发挥政治监督作用,达到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目的。
服务对象满意度:设备购置项目纪检监察干部使用满意度大于90%,保障纪检监察工作的正常开展。(四)预算管理情况分析
1.财务管理
我单位根据内控管理规定,加强单位内控制度的建设,做好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的修订工作。
2.资产管理
2025年年末固定资产原值为21,026,903.52元。主要分为三类:一是设备类固定资产原值为19,021,677.54元;二是是家具和用具类固定资产原值为1,982,291.98元;三是房屋和构筑物类固定资产净值为22,934元。
我单位共有小型汽车18辆,其中区委巡察办1辆,监督执纪保障中心2辆。
2025年度固定资产增加2,387,112.88元,设备增加2,374,742.88元,家具和用具增加12,370元。
2025年度固定资产报废减少106,433.00元,报废设备101,383元,报废家具5,050元。
3.绩效管理
(1)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情况
我单位按照区财政局要求,进行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工作,强化绩效意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2)绩效目标管理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项目12个,部门预算公开绩效目标的预算项目9个,占本部门全部预算项目的75%。
(3)绩效自评情况
2025年对本部门及所属单位2025年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12个,涉及金额3,573,545.2元。
(五)总体评价结论
1.评价得分情况
绩效自评总分:97分
绩效自评等级:四类评价等级:优秀(90(含)-100分)、良好80(含)-90分、一般60(含)-80分、较差60分以下
2.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无
3.改进措施
无
二、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一)绩效自评开展总体情况
2025年度区财政批复项目支出预算项目11个,涉及金额3,124,801.33元。本次实施绩效自评项目11个,涉及金额3,124,801.33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11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附件:1.重点支出项目绩效自评报告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附件:2.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清风门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