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一)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履行职责情况进行监督,提出加强和改进纪检监察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听取各镇监察办、街道监察组、区监委各派出机构主要负责人述责述廉;
(三)参与区监委组织的监督检查及内部督导工作;
(四)对制定纪检监察法规制度、起草重要文件、提出监察建议等提供咨询意见;
(五)参加区监委组织的调查研究、专项工作,提出意见、建议;
(六)反映、传递人民群众对纪检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提出的合理化意见、建议;
(七)宣传纪检监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成效,参与区监委组织的政策法规说明、宣传引导、舆情处置等工作,提出专业化意见、建议;
(八)办理区监委委托的其他事项。
"清风门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