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信访举报的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通信地址
通信地址:北京市门头沟区新桥大街36号
收件人: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信访室
邮政编码:102300
来访接待时间和地址
1.来访接待时间:每周一、三、四上午9:00-11:00
下午14:00-17:00
每周二、周五上午9:00-11:00
2.来访接待地点: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来访接待室
举报电话号码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电话:12388
网站网址:门头沟区廉政网 https://jjw.bjmtg.gov.cn
微信公众号:微信公众号搜索“清风门头沟”,点击关注后,点击“监督举报”
处理程序
纪检监察机关信访举报工作程序
(一)受理范围
1. 对党组织、党员违反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等党的纪律行为的检举控告。
2. 对监察对象(监察法规定的六类公职人员,下同)不依法履职,违反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以及道德操守等规定,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犯罪行为的检举控告。
3. 党员对党纪处分或者纪律检查机关所作的其他处理不服,提出的申诉。
4. 监察对象对监察机关涉及本人的处理决定不服,提出的申诉;被调查人及其近亲属对监察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法律法规、侵害被调查人合法权益的行为,提出的申诉。
5. 对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意见建议。
(二)信访举报渠道
来信,就是向纪检监察机关邮寄信件反映问题。
来访,就是到纪检监察机关指定的接待场所当面反映问题。
来电,就是拨打纪检监察机关检举控告电话反映问题。
网络,就是向纪检监察机关的检举控告网站、微信公众平台等网络举报受理平台发送电子材料反映问题。
(三)工作流程
前期准备:来信的分拣、拆封;网络举报的筛选。
登记录入:阅读来信和网络举报,记录相关内容;来访接谈和记录。
分类办理:根据信访举报反映的具体问题,按照规定作出相应处理。
"清风门头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