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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彭州:实施巡察专报制度 传导整改压力
文档来源:中央纪委国家监委网站   发布时间:2018-04-03

“请您督促桂花镇党委,特别是党委主要负责人,认真落实巡察反馈意见、切实做好巡察整改,并将督促整改工作列入个人主体责任清单,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近日,四川省彭州市委巡察办向分管(联系)该市第二轮被巡察单位的市委、市政府领导同志送去了《巡察专报》。

通过《巡察专报》向市委、市政府领导通报巡察有关情况,并将督促巡察整改工作纳入市领导主体责任清单,是彭州市委巡察机构今年压紧压实巡察整改、持续推动管党治党政治责任落地生根的创新举措。2017年,彭州市委巡察机构发现部分被巡察单位主动向其分管(联系)市领导报告巡察反馈有关情况,市领导及时指导、督促落实整改,成效较为明显。为进一步推广经验、充分运用巡察成果,2018年1月,彭州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将每轮巡察发现的主要问题通报给相关市委、市政府领导,提醒其更具针对性地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同时也督促被巡察单位党委(党组)全面扛起巡察整改责任。

只谈问题的《巡察专报》,有助于该市相关市领导及时了解分管(联系)单位在管党治党方面存在的不足,精准聚焦、瞄准病灶,“点对点”向被巡察单位传导整改责任压力。“中央巡视机构依据《巡视工作条例》,向党中央和国务院分管领导同志通报巡视情况。基层巡察要主动与中央巡视对标看齐,在推动党员领导干部落实政治责任上下功夫。”彭州市委负责人在谈起实施巡察专报制度时如是说。“《巡察专报》便于我们开展‘点穴’督导,履行好管党治党主体责任。”该市一位市领导认为,《巡察专报》是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良好实践,是实现党内监督落细落小落实的有效举措,能帮助自己精耕细作“责任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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