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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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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门头沟区委第七轮巡察公布信访联系方式
文档来源:区委巡察办   发布时间:2019-03-29

根据区委巡察工作统一部署,结合十二届区委巡察工作规划,经区委授权,区委第三至第五巡察组近日分别进驻北京京西山水文化旅游投资控股有限公司、北京石龙经济技术开发区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区房屋征收中心、区残疾人联合会、区供销合作社等5家单位,开展第七轮巡察。巡察的主要任务是: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政治巡察要求,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党章为根本遵循,以“四个意识”为政治标杆,按照“六个围绕,一个加强”的要求,紧盯“三大问题”,紧扣“六项纪律”和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落实情况,聚焦“四风”方面突出问题和特权思想、特权现象等问题。并把被巡察单位践行“两个维护”情况,对中央、市、区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和市委巡视发现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纳入本次巡察内容。

驻点巡察时间为2019年3月中旬至5月中旬,45个工作日左右。巡察期间,巡察组设专门值班电话和电子邮箱。根据有关规定,巡察组主要受理反映被巡察单位领导班子及其成员、下一级领导班子主要负责人和重要岗位领导干部问题的来信来电来访,重点是关于违反“六项纪律”等方面的举报和反映。其他不属于巡察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由被巡察单位和有关部门认真处理。

区委第一、二巡察组按照有关要求进行巡察工作准备,具体信息将适时公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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