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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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门头沟区纪委区监委机关“三会一课”制度
文档来源:区纪委区监委机关党委   发布时间:2021-10-28

“三会一课”制度是党的组织生活的基本制度,“三会”: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一课”:按时上好党课。为落实好“三会一课”制度,加强支部规范化建设,提高党组织的战斗力,健全党的生活,严格党员管理,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根据党章和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的有关规定,结合党支部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一、支部党员大会制度

1.会议时间: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全体党员参加。

3.会议内容:

1)传达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示,制定党支部贯彻落实的计划、措施。

2)定期听取、讨论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对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进行审查和监督。

3)讨论发展新党员和接受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和处分。

4)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增补和撤销支部委员。

5)讨论需由支部大会决定的会议由其它重要事项。

4.会议要求:凡属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的重要问题,一般都应作出决议或决定。支部党员大会通过决议,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党员参加,并经过应到会有表决权正式党员的半数以上的党员表决同意,方能有效。进行选举时,有选举权的到会人数超过应到会人数的五分之四以上,会议有效。

5.会议记录:支部组织委员负责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年终归档备查。

二、支部委员会

1.会议时间: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遇特殊情况及有必要时,支部书记可随时召集。会议由党支部书记主持,书记不在时由副书记主持。

2.与会人员:会议由全体支委会成员参加。必要时也可召开支委扩大会议,吸收党小组长和有关党员干部参加。

3.会议内容:

1)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和意见。

2)讨论通过年度支部工作计划和工作总结。

3)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及党员发展对象,评选优秀党员。

5)讨论支部工作重要事项和工作措施。

4.会议要求:支部委员会决定重要事项时,到会支部委员必须超过半数以上。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记录内容包括:时间、地点、主持人、缺席人员名单、会议议题、会议决议等。会议记录由专人保管,存档备查。

三、党小组会制度

1.会议时间: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一至两次,如支部有特殊任务,次数可增加,也可推迟召开。

2.与会人员:党小组长召集主持,党小组全体党员参加。

3.会议内容:

1)组织党员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传达支部的决议,讨论贯彻支部决议的具体措施及每个党员应承担的任务。

3)党员汇报思想、工作、学习和执行党支部决议的情况。

4)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4.会议要求:会前要有准备,会议内容要集中,每次会议有针对性、有重点地解决一两个问题即可。

5.会议记录:指定专人做好会议记录,会议记录要认真保管,存档备查。

四、党课制度

1.党支部书记要讲党课,也可请党校教师、专家学者、党员领导干部、讲师团和先进模范等来讲。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每年至少为基层党员讲一次党课。

2.党课应有明确的主题,可以按照上级精神确定主题,可以结合形势任务要求确定主题,也可以结合基层需求确定主题,避免党课形式化、娱乐化、庸俗化。

3.除了传统的课程式讲座以外,还可通过电视、广播、微信、微博等多种媒介创新讲党课形式,提高党课覆盖面和实际效果。

4.党支部要对党课教育活动做出计划安排,要系统地学习党的理论及党的基本知识,学习上级党组织有关方针、政策,提高党员素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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