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办单位:

中共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
北京市门头沟区监察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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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年门头沟区纪委决算公开
文档来源:区纪委办公室   发布时间:2021-08-02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表

    十一、政府采购支出信息表

    十二、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情况表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七、专业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第一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报表

(报表详见附件)

第二部分 2020年度部门决算说明

一、部门基本情况(比照预算公开的内容格式)

(一)部门机构设置、职责

   1)部门机构设置:

    本部门共设31个内设机构、巡察办公室(内设6个巡察组),下设1个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监督执纪保障中心。

2)区纪委区监委主要工作职责:

    1.主管党的纪律检查工作。负责贯彻落实中央、市委和区委关于纪律检查工作的决定,严明党的纪律,全面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突出监督、执纪和问责,维护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检查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的执行情况,协助区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

2.履行监督调查处置职责,对公职人员依法履职秉公用权,廉洁从政从业及道德操守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涉嫌贪污贿赂,滥用职权,玩忽职守,权力寻租,利益输送,徇私舞弊以及浪费国家资财等职务违法和职务犯罪进行调查;依据相关法律对违法工作人员做出处分决定,对在行使职权中存在的问题提出监察建议,对履行职责不力,失职失责的领导人员进行问责,对涉嫌职务犯罪的,将调查结果移送检察机关依法起诉。

3.履行监督责任,对党和国家机关执行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的情况以及党政领导干部履行职责和行使权力进行监督,监督检查作风建设规定、廉洁自律规定执行情况,督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实施责任追究,开展巡视监督,负责作出关于维护党纪政纪的决定。

4.检查和处理区级机关各部门、各镇(街)党(工)委和区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违反党的章程和其他党内法规的案件,并可直接受理和查处下级纪检组织管辖范围内的案件,决定或取消对这些案件中党员的处分;

5.受理对党组织和党员违反党纪行为的检举和党员的控告、申诉,保障党员的权利。

6.组织协调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宣传教育工作,开展对党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和宗旨教育、党风党纪和廉洁自律教育,开展宣传和舆论引导,组织协调和指导廉政文化建设。

7.负责对区纪委区监委工作中,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参与制定或修订纪检监察法规制度,参与起草制定党风廉政建设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有关工作。

8.负责区纪委区监委系统的领导班子建设、干部队伍建设、组织机构建设与监督管理。

9.承办市纪委市监委、区委区政府授权和交办的其他事项。

3)巡察办主要职责:

    传达贯彻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的决策和部署;向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报告工作;统筹、协调、指导区委巡察组开展工作;承担政策研究、制度建设等工作;对区委和区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决定的事项进行督办;配合有关部门对巡察工作人员进行考核、任免、调配、培训、监督和管理;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巡察工作情况;

(二)人员构成情况

    本部门共设31个内设机构、巡察办公室(内设6个巡察组),下设1个事业单位,为北京市门头沟区监督执纪保障中心。行政编制141名(含巡察办14名),实际117人;事业编制11名,实际8人;离退休人员28人,其中:离休1人,行政退休27人,事业退休0人;其他人员3人,其中:社会化用工2人。

二、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金额到分,加千分号,百分数留一位小数,以下同)

2020年度收、支总计49,185,612.63元,比上年减少5,101,593.87元,下降9.4%。

(一)收入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收入合计45,910,856.96元,比上年减少1,973,032.07元,下降4.1 %,其中:财政拨款收入45,910,856.96元,占收入合计的100 %;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事业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其他收入0.00元,占收入合计的0.00 %。

(二)支出决算说明

2020年度本年支出合计47,030,842.73元,比上年减少3,216,360.24元,下降6.4%,其中:基本支出41,567,656.15元,占支出合计的88.4%;项目支出5,463,186.58元,占支出合计的11.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支出合计的0.00%。

三、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体情况说明

2020年度财政拨款收、支总计48,962,477.83元,比上年减少5,101,593.87元,下降9.4%。主要原因:项目支出减少。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0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46,807,707.93元,主要用于以下方面(按大类):

一般公共服务支出46,178,286.32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98.65%;

教育支出12,357.61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03%;

卫生健康支出45,000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0.10%;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572,064元,占本年财政拨款支出1.22%;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6,178,286.3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58,997.23元,增长4.2 %。其中:

“纪检监察事务”(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46,178,286.32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858,997.23元,增长4.2 %。主要原因:人员工资增加。

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572,06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8,830元,增长29.1 %。其中:

“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572,064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128,830元,增长29.1%。主要原因:离退休人员费用增加。

3、“卫生健康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45,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000元,增长100%。其中:

     “公共卫生”(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45,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5,000元,增长100%。主要原因:防疫经费增加。

4、“教育支出”(类)2020年度决算12,357.6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6,742.39元,下降84.4%。其中:

     “进修及培训”(款,下同)2020年度决算12,357.61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减少66,742.39元,下降84.4%。主要原因:培训次数减少。

3.财政拨款重点项目情况:

1)部门选择的重点项目金额需超部门项目总金额的50%;

纪检监察专网项目1,364,377.40元:用于安排区纪检监察专网(一期、二期)运维服务费和纪检监察专网二期监事费和尾款。

    区委巡察工作经费1,243,216元,用于安排全年巡察工作经费支出。

涉及低收入帮扶、对口帮扶等事项的单位,相关项目必须列式。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五、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六、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支情况说明

本年度无此项支出

七、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2020年本部门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41,344,521.35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407,945.23元,增长1.0%。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39,370,846.57元,年初预算38,475,377.70元,增加895,468.87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1,419,095.78元,年初预算2,034,824.42元,减少615,728.64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554,579元,年初预算426,374元,增加128,205元;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元。

(二)2020年本部门使用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安排基本支出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增加(减少)0.00元,增长(减少)0.00% 。其中:

1.工资福利支出: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伙食补助费、绩效工资、其他社会保障缴费、其他工资福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咨询费、手续费、水费、电费、邮电费、取暖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因公出国(境)费、维修(护)费、租赁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劳务费、委托业务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其他商品和服务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元;

3.对个人和家庭补助支出:包括离休费、退休费、抚恤金、生活补助、救济费、医疗费补助、助学金、奖励金、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等支出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元;

4.资本性支出:包括办公设备购置、专用设备购置等0.00元,年初预算0.00元,增加(减少)0.00元。

第三部分 2020年度其他重要事项的情况说明

一、 “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

(一)“三公”经费的单位范围

区纪委部门“三公”经费预算支出单位包括所属2个行政单位、0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1个事业单位。

(二)“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情况说明

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决算数135,255.06元,比2020年“三公”经费财政拨款年初预算453,290元,减少318,001.94元。其中:

1.因公出国(境)费用

2020年决算数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增(减)原因:区级预留资金,年终根据各单位需求另行安排。

2020年因公出国(境)费用主要用于  无 等方面(需列示主要出国的会议、培训等事项),2020年组织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0人次,人均因公出国(境)费用0.00元。

2.公务接待费

2020年决算数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33,840元,减少33,840元,主要增(减)原因:未发生公务接待费用;

2020年公务接待费主要用于(主要接待事项):无。公务接待0批次,公务接待0人次。

3.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2020年决算数135,255.06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19,450元,减少284,194.94元,主要减少原因:公务用车费用减少。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费2020年决算数0.00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0.00元,增加(减少)0.00元。主要增(减)原因:没有新购车辆。2020年购置(更新)0辆,车均购置费0.00元。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020年决算数135,255.06元,比2020年年初预算数419,450元,减少284,194.94元,主要增(减)原因公务用车费用减少。2020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中,公务用车加油28,000元,公务用车维修70,671元,公务用车保险33,666.81元,公务用车其他支出2,917.25元。2020年公务用车保有量12辆,车均运行维护费11,271.26元。

二、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2家,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合计1,419,095.78元,比上年增加518,476.68元,增加原因:公用支出费用增加。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0年本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9,012.99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52,66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46,352.99元。

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7,173.5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98.14 %,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59,88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60.48 %。

四、政府购买服务支出说明

2020年本部门政府购买服务支出总额0.00元,主要包括(无)项目支出。       

五、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2020年固定资产年末数总额16,672,073.76元,其中:房屋面积0.00平方米,0.00元;汽车12辆,2,390,216.54元;单价50万元以上的用设备0台(套);单价100万元以上的专用设备0台(套)。

六、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信息

(涉及行政事业性收费重点项目收入数,应同预算公开要求一致。)

1.收入名称:无,收入科目编码:无,2020年实现收入0.00元。

2.收入名称:无,收入科目编码:无,2020年实现收入0.00元。

七、专业名词解释

1.“三公”经费:是指单位通过财政拨款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及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2.机关运行经费:是指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修费、专用材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物业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以及其他费用。

3.政府采购: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4.政府购买服务:是指各级国家机关将属于自身职责范围且适合通过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按照政府采购方式和程序,交由符合条件的服务供应商承担,并根据服务数量和质量等因素向其支付费用的行为。

5.纪检监察业务经费:是指为保障纪检监察机关履行党内监督和国家监察两项职责所需各项经费,包括党风廉政建设经费、廉政警示教育经费、巡察工作经费、查办案件经费和监察体制改革产生的办公设备采购经费等。

第四部分2020年度部门绩效评价情况

   一、绩效评价工作开展情况

   2021年,中国共产党北京市门头沟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2020年度本部门及所属单位项目支出实施了绩效自评,评价项目8个,涉及金额395.00万元。评价得分在90分(含90分)以上的8个,评价得分在80-90分(含8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80分(含60分)的0个,评价得分在60分以下的0个。

二、项目绩效评价报告

请参考《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1〕37号)要求,将本部门针对2020年度重点支出项目形成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作为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的附件。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请参考

《关于开展2020年度项目支出单位自评工作的通知》(门财绩效〔2021〕37号)要求,将本部门及所属单位填报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自评公开数量至少50%以上)电子版汇总到1个文件夹中,作为部门决算公开内容的附件。


2020年度区纪委部门决算公开报表2020年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区纪委重点《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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